北航招收2014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


  一、拟招生人数

  
  2014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约3200名各类学历硕士研究生(最终以教育部公布的名额为准),其中拟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约1200名。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要求
  
  符合《2014》的报名基本要求(可登陆查询),且满足以下各考试方式的报考要求。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各类考试方式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1.推荐免试
  
  参加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如下:
  
  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于2013年10月9日前,与我校相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具体时间和要求咨询相关学院)。
  
  凡是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务必按照盖有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拟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请学生注意复印并留存一份“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备查。
  
  在北京地区报考北航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名费,并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区报考北航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市高招办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工程师学院只接收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生。
  
  2.全国统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且参加全国统考: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必须有2013年9月1日前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8月底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有2013年9月1日前颁发的本科结业证书),并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12年9月1日以前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
  
  (6)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8月底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并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可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即上述的(4)、(5)、(6)类)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复试前咨询报考的相关学院)。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报考北航(不含报考“130500设计学”专业)参加全国统考,只有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是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或者是户口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方可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否则必须根据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报考北航“130500设计学”专业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
  
  
  3.单独考试
  
  我校只接收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的国防系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员报考(不接收社会零散考生报名),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下载),只限报考“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及户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应于2013年10月底以前,持单位推荐信到报考学院联系,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同意盖章签字后,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经报考学院同意盖章签字后的单位推荐信等材料,到北航现场确认点提交上述报考材料并进行资格确认。凡是未经我校研招办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我校只在学术型专业、工程硕士专业类别中设置单独考试。
  
  报考北航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单独考试除“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考试科目与全国统考考生不同、均为我校自行命制外,其他考试科目均与全国统考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
  
  4.强军计划
  
  报考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需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下载),考生需于2013年9月底以前,与各军种总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并向各军种总政治部索取网上报名密码。凡是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我校所有的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不转档案及户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只在学术型专业、工程硕士专业类别中设置强军计划考试。考生应于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身份证件等材料,到北航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确认。
  
  报考北航参加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强军计划考试除“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考试科目与全国统考考生不同、均为我校自行命制外,其他考试科目均与全国统考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
  
  5.管理类联考:即报考专业学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学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
  
  (1)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连续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北航工商管理专业(MBA)、公共管理(MPA)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6.法硕联考:即报考035102法律(法学)或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
  

  (1)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①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第“2、全国统考”中的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①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第“2、全国统考”中的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报考北航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是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或者是户口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方可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否则必须根据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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