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购房限购最新政策解读

时间:2017-10-12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随着城市化的逐步发展,越来越多的楼市市场呈现了饱满状态,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此国务院颁发了《2016年全国购房限购最新政策》,对购房人的房屋套数进行有效限制。下面是由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2016年全国购房限购最新政策解读,希望能够帮到您!

  2016年购房限购政策是什么

  根据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四十多个城市开始限购。按照住建部的排查,限购将不仅仅在二三线城市中扩容,一些房价上涨过快的四线城市也很有可能进入限购名单,现在购房限购政策如下:

  1、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

  2、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最终取消经济适用房。

  3、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

  4、6月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比去年年底涨幅超过或者接近全年房价控制目标的,上半年新建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位于已限购城市周边,外地购房比例较高的,存在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政策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

  限购导致的购房合同不能履行怎么办

  1、住房限购政策在性质上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是对房地产市场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确实对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造成重大影响,不符合限购政策,且双方未办理网签手续,就会造成合同在事实上的不能履行。

  2、若购房合同是在“限购令”颁布前签订的,则“限购令”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可解除合同,并且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已经支付购房款的,卖方应退还款项。

  3、若购房合同是在“限购令”颁布后签订的,合同双方又都是“明知故犯”,则合同无效,不能履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合同方,还将面临行政法规的处罚。若卖方不知情,买方未说明自己已属于限购人群,则买方还很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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