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投靠,迁移时需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和社区民警意见。
2、公民因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申请户口迁入
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迁入申请;
(二)社区民警意见;
(三)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合法手续);
(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本地有亲属投靠的,将户口迁至投靠人处,无亲属投靠的,迁至社区集体户。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区分局
地址:联峰北路
电话:(0335)4041102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45号
电话:(0335)3160900
秦皇岛港公安局
地址:海滨路35号
电话:(0335)3093082
秦皇岛港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新春路附近
秦皇岛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238号
电话:(0335)7016071
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关城南路23号
电话:(0335)5051152
办理费用
户口迁移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张
户口准迁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