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未婚证明、退休证等。
三、县(市、区)外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迁移户口需提供材料:
(1)、迁移人的申请书,主要内容是迁移人员基本情况、关系、迁移理由,在城镇合法固定住房、工作情况、居住迁入地的具体时间等;
(2)、迁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调动迁移人员的工作调令、单位证明、主管部门意见及盖章;4)、迁移人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
(6)、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人才引进需要);
(7)、合法拥有的房屋权属证明或单位同意落入集体户证明;
(8)、市(县、区)人事部门出具的人才引进和落户证明意见并盖章;
(9)、工作调动有随迁人员的,相关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等关系证明、随迁人的失业(待业)证复印件(验原件)或在嘉兴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交纳养老保险证明;
(10)、其他相关证明。
四、无锡随军家属入户
前置条件:符合随军条件并已被部队批准随军的家属。
(1)、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军(士)官证;
(2)、结婚证;
(3)、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任职命令;
(4)、《西安市公安局军队干部(士官)家属随军审批表》
(5)、入伍登记表;
(6)、家属无业证明(或待业证、下岗证、失业证)、身份证、户口簿;
(7)、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
(8)、住房证明。
五、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列表: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房地产权证》(自建合法房屋的还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3、购房发票(自建合法房屋除外);
4、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应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随迁子女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证明。购买二手转让房屋的,购买者需入住满2年(以《房地产权证》签发日期计算),并且在原设立的家庭户户口全部迁出后,方准予办理户口迁入,设立新的家庭户。
六、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列表:
(1)、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明》[市或各县(市、区)人事局盖“毕业分配”章];
(2)、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
(3)、市或各县(市、区)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介绍信;
(4)、接收单位的录(聘)用证明;
(5)、毕业生的《居民身份证》;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址
南湖公安局
地址:南湖区禾兴路552号
联系电话:82092808
秀洲区公安局
地址:秀洲区洪兴路1593号
联系电话:82721110
经济开发区公安局
地址:嘉兴市秀仁路239号
联系电话:82714040
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