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独生子女证
3、夫妻投靠
4、纳税入户
5、其他类型迁入所需材料
迁入流程
苏州户口迁入流程
1、购房落户迁入流程:
(1)申请人到区行政中心窗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窗口提出申请,也可以邮寄申请或网上办事大厅、传真等方式申请;
(2)收到申请人《户口迁入》申请材料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改正,允许当场改正;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上报决定的,当场作出上报决定;
(4)决定后,依法在受理之后,全部符合要求的,作出许可的部门意见书,呈报局领导审批;
(5)上级公安机关的不许可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可选择邮寄。收到上级公安机关许可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可选择邮寄。
2、其他类型迁入流程:
(1)投资落户
(2)夫妻投靠
(3)纳税入户
(4)大中专学校招生落户
(5)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6)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7)军队转业干部接收落户
(8)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9)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10)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办理地址
区行政服务中心 派出所
沧浪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十梓街343号 电话:69110)
金阊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西环与金门路口 电话:69008228)
平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苏州临顿路和旧学前交叉口 电话:69001020)
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东吴北路段62号2楼 电话:65648200)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公安分局 (地址:运河路8号新区管委会 电话:68251888转分机[分机电话请电话总机查询])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11号楼 电话:66183150)
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51号工商大厦1-3楼 电话:6288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