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户口迁移政策调整细则

时间:2017-05-15 户口迁移 我要投稿

  迁移户口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佛山户口迁移政策调整细则”的范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放宽市外户口准入条件:(1)购房入户。调整前,需要购买一手房,并附加一定的条件(如大专以上学历或购买3年以上社保等)才能入户。调整后,一手房,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均可入户。

  (2)稳定居住就业入户。调整前,需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一手房、二手房、自建房等),并附加一定的条件(如居住满5年或居住满3年并购买3年社保等)才能入户。调整后,在我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缴纳社保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均可入户。 (3)直系亲属投靠入户。调整前,父母投靠子女,需要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才能投靠子女入户。调整后,对父母亲的年龄不作限制。

  (4)计生审查。调整前,作为前置条件规定。调整后,取消市外户口迁入中的计生审核,改为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名单交由计生部门审查登记。

  二、市内户口迁移更加自由。 调整前,按照省公安厅“一址一户”的要求,二手房买卖、离婚等原因,旧业主无自有房屋将户口迁出或投靠直系亲属的,新业主无法将户口迁入该房屋。

  调整后,市内户籍人员要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 因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在本市内没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可以征得房屋所有人和户主同意,挂靠在亲友的家庭户中;租赁经政府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个人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户;没有亲友家庭户可挂靠的,可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的, 应当迁入原户籍所在地的居(村)集体户。

  三、非直系亲属可挂靠搭户 调整前,非直系亲属不允许挂靠搭户。 调整后,在市内没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可以挂靠非直系亲属搭户。为了避免因搭户政策造成户籍人口过于集中在某一区域(如学区周边),规定每一家庭户允许非直系 亲属挂靠搭户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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