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珠海户口政策变化

时间:2017-07-06 我要投稿

  《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修订稿)

  珠海市公安局就《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举行立法听证会,对《修订稿》的亮点进行解读,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市公安局解读了《修订稿》的变化、亮点、关注焦点。

  亮点解读

  十类人才直接核准入户,横琴急需人才可专门引进

  《修订稿》对原有人才入户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科学的人才入户政策体系。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才引进仍保持原有政策;对于企业人才,通过《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划定的10类市外人才只须采用“直接核准”或“联席会议审定”方式即可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戳我了解申报详情)

  值得注意的是,为加快推进横琴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修订稿》还为横琴自贸区引进急需人才设定了专门政策。

  拓宽入户渠道,新增合法稳定住所和就业为入户条件

  《修订稿》还增加了基本入户渠道,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入户条件。

  在珠海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将户口迁入珠海。

  对于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和条件,《修订稿》进行了明确。其中,合法稳定住所指申请人实际居住的拥有合法产权的成套住宅或者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

  父母投靠子女无年龄限制,夫妻投靠无婚龄限制

  《修订稿》放宽了直系亲属投靠政策。

  一是父母投靠子女,无年龄及身边有无子女限制。

  二是夫妻投靠,调整前需要结婚满5年,调整后取消了婚龄限制。

  市内户口迁移新增父母投靠子女

  调整后的市内户口迁移更自由、更人性化,也更符合户口登记管理原则。

  一方面扩大了直系亲属投靠范围。新增年老父母投靠子女内容,这类人在我市没有房产且不具备条件建立家庭户。

  同时,《修订稿》规定可以整户迁移。户口已在同一个家庭户,户主符合条件迁移的,户内人员可同时迁移。

  但是户内挂靠的非直系亲属其本人、配偶、子女有自有房产的,户口必须迁到自有房产所在地,不再允许其挂靠。

  完善监督管理,造假入户将“打”回原籍

  《修订稿》增加了监督管理章节,对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行为的处理予以明确。《修订稿》规定,申请人经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取消其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允许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答疑解惑

  昨日下午听证会上,“满五年”成为了现场代表最为关注的政策。“‘满五年’”有无年龄和学历限制?合法稳定住所可否把企业的员工宿舍算入?”企业代表李晓红首先提出疑问。还有多位代表建议,长期在珠海工作和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并非都有能力买房,可否考虑将租赁住房纳入合法稳定住所。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复:

  满5年”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解决来珠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通过此项政策,将长期在珠海工作和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有序转为户籍人口。考虑到珠海现有的承载能力和财政能力,合法稳定住所暂不考虑将租赁住房和公司宿舍纳入其中。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对代表们的所有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再次研究讨论并作相应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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