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学生类户口迁移办理手续
申请条件:
(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岗位户口迁入
(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回原籍落户(未就业、退学、结业、肄业)
(三)办理高校、中专、技校录取学生迁出未落户要求回迁户口
(四)普通高校、中专录取学生户口迁出
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 、就业报到证 、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 、户口迁移证 、迁移人《居民身份证》适用申请条件
2、本人申请 、迁移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毕业证、结业、肄业证明或人事关系转入证明(学校退学证明) 、被投靠人的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证明适用申请条件
3、本人申请报告 、户口迁移证(已过有效日期) 、迁入户的户口簿 、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迁移证遗失的提交该证明)。
办理程序:派出所户籍内勤即办
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部门:户政
温州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办理手续
申请条件:现役军人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人员
申请材料:
1、家属本人要求迁移户口报告提供原件
2、干部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提供原件
3、军官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随军家属(子女)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干部随军家属和子女名单或批准随军证明书提供原件
6、房屋调拨单原件
办理程序:派出所户籍内勤即办
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部门:户政
温州投靠类户口迁移办理手续
申请条件:具备居住条件且本人户口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其配偶、退休或者已到退休年龄父母、未成年子女随迁。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材料提供原件
4、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提供原件
5、被投靠人房屋产权或使用权相应证明提供原件
6、全市范围内未满18周岁随迁的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提供原件
办理程序:
1、本市范围内投靠迁移的,派出所户籍内勤即办;
2、跨市范围内投靠迁移的,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所领导审核→县局核准。
办理期限:1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部门:户政
温州购房类户口迁移办理手续
申请条件:在本市购房居住,符合购房落户条件的(遵照各县、市、区落户规定),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注:市区(含鹿城、龙湾、瓯海、开发区)范围内购房迁移的,不受60平方米的房屋面积(独立成套房屋面积)限制。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权属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迁移人与产权人关系证明材料提供原件
5、全市范围内未满18周岁随迁的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提供原件
办理程序:
1、本市范围内购房迁移的,派出所户籍内勤即办
2、跨市范围内购房迁移的,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所领导审核→县局核准
办理期限:1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部门: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