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须知

时间:2017-12-26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一、申请

  必须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前来申请,并在回答有关询问后领取申请表。或在本网站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二、填表要求

  1、表格填写必须使用钢笔,字迹要清楚,不得潦草、不得涂改;

  2、表格必须申请人本人填写,如文盲、幼儿或因病无写字能力者,可由别人代填,但代填人必须按要求签名署时;

  3、表格内容栏目不得空项,要如实填写。

  三、照片

  1、相片为白色背景的彩色二寸免冠近斯照片,不允许加柔光等修饰技术。其它颜色的照片、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数码照片、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均不予受理。

  2、照片要人像清晰、神态自然、不得化浓妆、戴头饰、首饰、假发等。

  3、不得着制服(儿童不得戴红领巾)、背心、吊带式或领口过低过大以及白色和浅色的衣服

  4、照片尺寸要求:半身证件的尺寸:48毫米X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四、下列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机关单位出具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干部,离(退)休的省管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县级以上金融机构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市辖区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人员;

  4、省市主管部门依据本行业、本系统规定,认为需要出具意见的人员。

  五、交验材料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资料页)1份(A4纸);

  2、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未满16周岁的,可不提供身份证,但须其监护人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且须监护人陪同办理,监护人与子女户口如未在同一户不能证明监护关系的,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

  3、护照照片1-2张;

  4、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出国申请表一式1份;

  5、出境事由如是劳务、就业等,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交费:

  凭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因私出境证件申请缴费通知单》交费联到10号窗口缴纳费用。

  交费时限:24小时内。

  注:交费后须将其发票送回护照受理窗口。

  七、领证:

  申请人本人凭《公民因私出境证件受理通知书》和银行开具的交费发票15日后按照预约时间到出入境管理支队发证窗口领取证照。

  八、核查

  凡户口于10年发生跨省迁移的,按照《护照法》相关规范须发函至原户籍地核查,核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护照办理工作日。

  九、处罚

  凡个人资料弄虚作假提、或提供虚假事由骗办护照者,将依据《护照法》进行处罚。

  注:本须知仅适用于徐州市区常住户口申请人,五县(市)及贾汪区和铜山区申请人请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局出入境管理科领取须知。

  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联系电话0516-8397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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