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恢复户口申报材料
1、经无锡市军转办及民政局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落户,提供军转干部或退役士兵申报户口介绍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等材料;
2、入境回国工作、定居的居民恢复户口,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注销户口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等到材料;
3、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恢复户口,提供有效释放证明、原注销户口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等材料;
4、失踪人员重新出现恢复户口,提供书面申请或法院撤销失踪的法律文书、原注销户口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等材料。
服务对象
1、经无锡市军转办及民政局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落户;
2、入境回国工作、定居的居民恢复户口;
3、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恢复户口;
4、失踪人员重新出现恢复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