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子女户口迁移手续

时间:2017-08-05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导语: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下面小编介绍办理子女户口迁移手续,欢迎参考。

  一、办理部门:

  落户地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和公安局户政管理科。

  二、办理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因“三投靠”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被投靠方的房产证;

  3、夫妻投靠的,需要结婚证,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法院离婚判断书;

  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要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5、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证明,成年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6、迁入人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7、跨省投靠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二)因工作调动办理时需要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干部(工人)调动行政公函》;

  4、迁入人身份证;

  5、省外调动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三)、因投资、购房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在当地购买房屋的房产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结婚证;

  5、独生子女证;

  6、父母户口随迁入的,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7、迁入人员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8、省外迁入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三、办理程序:

  1、持以上手续到拟落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科办理准迁手续;

  2、持户政管理科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明》;

  3、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手续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办理时间:

  省内准迁证审批期限为5个工作日,省外准迁证审批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是免费的,如果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准迁证5元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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