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指南

时间:2017-12-07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无户口人员该如何登记户口呢,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指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分为8类情况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办理条件: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3、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条件: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出生证明办理地点:

  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

  办理条件: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办理材料:

  1、《收养登记证》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收养登记证办理地点:民政部门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

  办理条件: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

  办理材料:

  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

  办理条件:

  1、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

  2、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

  注: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办理材料: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

  办理条件: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

  办理材料:

  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

  注: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

  办理条件:

  1、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

  2、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

  3、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

  办理条件: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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