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恢复户口办理材料

时间:2017-11-16 户口办理

  恢复户口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珠海恢复户口的办理材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无户口人员恢复户口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当事人签字捺手印);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原始户籍资料;

  3.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4.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报告和4份以上知情人询问笔录(抚养人、见证人各1份,邻居2份)。

  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恢复户口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当事人或申报义务人签字捺手印);

  2.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

  3.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

  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前户籍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

  5.申请在本市家庭变迁地恢复户口的,除前款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关系证明。

  刑满释放、假释或者监外执行后恢复户口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当事人签字);

  2.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假释通知书,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书或者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文书;

  3.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

  4.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户籍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

  5.申请在本市家庭变迁地恢复户口的,除前款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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