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填写《毕节市公安局公民申请更正年龄审批表》(点击下载)
4、办理程序
出生日期的审批程序按照层层上报审批的模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持以上手续到派出所进行申报,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并查明当时出生日期出现错误的主要原因后报所长审批;
(2)派出所审批后统一报分、县(市)局分管局长审批;
(3)分局审批后统一报市局治安支队户政科审批。
三、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四、投诉方式:
1、通讯地址: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办理程序和投诉处理时限:办理程序:1、倒查;2、拿出处理结果;3、按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五、办理机构:
1、办理机构名称: 毕节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务大厅办证窗口
六、其他说明:
1、毕节籍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凭迁移证和复退证件直接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入户;随军家属入户由分、县(市)公安局治安(户政)部门审核办理。
3、本市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具有本市户口的夫妇,年龄在30周岁以上,已形成事实收养的捡拾、抱养小孩,依据《收养法》办理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即可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
4、经人事部门和招商引资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投资经商人员,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办理《贵阳市居住证》,享受贵阳市市民待遇;或到居住地(可挂靠亲友或租赁房屋)所属区、县(市)公安(分)局审核办理准迁手续,到居住地派出所入户。租赁房屋的可直接入户现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便民利民公共户”,并签发户口簿。
5、夫妻相互投靠不受婚龄限制;再婚夫妻相互投靠入户,其未成年子女可随同入户。
6、本市低保户在办理户籍迁移时,凭社保部门证明,可免交迁移证、户口簿工本费。
7、对长期外出人员因特殊原因不便回原籍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要求本人提供近期标准照片,由其家人或亲属持外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申领手续。
8、我市常住人口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七、相关工作要求
1、派出所的户籍内勤在办理相关户籍手续时,应认真按照户籍政策的规定及时为群众释疑和办理手续,在各类户口(申报户口除外)的办理中,一律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群众找责任区民警和所长签字。同时,在申报户口中,管段民警要做认真、详实的调查,并按各类申报户口的调查要求写出《调查报告》,如实填报《入户申请表》并交给申请人受理回执。
2、网上“一站式”户口迁移时,非贵阳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能进行异地户口迁移,入户仍按原有的审批程序执行。在本市就读大中专院校的贵阳籍毕业生在迁回原籍入户时,不需提供学校的《集体户口簿》,按相关规定直接在迁入地办理入户手续,由迁入地派出所打印迁移证存档,迁出地派出所接到消息后,在一周内通知相应学校办理户口簿迁出手续。
3、市局可以直接审批各类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