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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09编辑:weian

  1. 员工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方可外出。

  2. 员工出差如需欲借差旅费的,到财务处填写欲借差旅费单,经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领取欲借差旅费。欲借差旅费最多不可超过500元。

  3. 交通费:签单,公司报销出差过程中交通总费用的60%(且不超过此次成交额的2%,超过的部分由员工自行负责)。没签单,公司报销出差过程中交通总费用的30%。

  4. 住宿费:出差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内,当天可以往返的,公司不予住宿补助。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和部门经理说清楚,申请住宿,经许可后方可住宿。签单,公司报销15元住宿费,不签单,公司不予报销。车程时间在3小时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签单,公司报销每人每天30元住宿费用,不签单,公司不予报销。

  5. 单笔订单金额超过10000元,需请客户吃饭的,如与客户成交,公司报销成交额的2%,不成交,不报销。

  6. 出差去外地见同一客户,最多不可超过两次,两次之后的费用,自行处理。如果同一客户,第一次出差见面没有成交,第二次见面才成交的,则按交通费,住宿费的报销标准,给予报销。

  7. 每次拜访客户,最多不可超过两天,超过两天之后的费用自行处理,超过4天,按旷工处理。

  8. 尽量做到自己的客户自己见,减少出差人员,如果邀同事一起去见客户,那么受邀人员出差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公司均不予报销。

  9. 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必须在一周内,拿着有关报销票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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