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来分享一个好消息,那就是住房公积金又出台新政策了。昨天,不少人都收到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的短信息,说从今年开始,支付物业管理费也可以从住房公积金中提取了。那么,每年可提取多少额度?提取时要办哪些手续呢?我们还是来全面的了解一下。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新政策,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响应国家住建部及省住建厅的号召,经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今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又一项扩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的新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隆阳管理部主任 赵羚:“在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而且个人账户上有余额的,都可以以支付物业费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每年是1500元,以个人为单位。”
而且,要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以支付物业管理费这项业务的话,其申请的手续也非常简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隆阳管理部主任 赵羚:“就是要提取申请表,还有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就行了,就这三样东西。”
另外,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今年开始,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也较往年提升了一个档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隆阳管理部主任 赵羚:“去年(的提取额度)是3600元,今年的额度是4320元。”
那么,看到这里,不少市民可能都想问问,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是不是可以同时提取1500元和4320元这两笔公积金,来分别用于支付物管费和房屋租金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隆阳管理部主任 赵羚:“可以同时来申请办理,提取时间是没有限制的,一年提一次。只要在工作日内,不论什么时间,不用再像原来那样对年对月,现在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办,如果当年不提取的话当年就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