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17-12-15 编辑:limin

  28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进入12月以来,吉林、宁夏、重庆等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

  吉林第一档地区由1320元/月调整为1480元/月

  宁夏一类区由1300元/月调整为1480元/月

  重庆第一档地区由1250元/月调整为1500元/月

  随着上述三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据不完全统计,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上海、深圳、北京等28个地区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仅剩下辽宁、河北、青海、江苏4地未进行调整。

  调整之后,深圳、上海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大关。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依然是北京,达到18.7元。

  上调地区数量远超去年

  记者注意到,虽然今年以来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却大幅增加,其数量已经远超去年全年。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此前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减的情况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反而增加,表明各地更加注重居民收入等民生指标。

  “收入是民生之源,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促进内需和消费。”赵锡军表示。

28地最低工资标准出炉

  广州2015最低工资标准

  从5月1日起,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提醒全省各类用人单位,要主动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提高,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提高相应职工工资水平。

  广东上次调整标准的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考虑到2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19%,仍保持四类标准。

  第一类

  广州市执行

  为1895元/月

  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第二类

  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

  为1510元/月

  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

  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

  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第三类

  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为1350元/月

  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第四类

  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

  为1210元/月

  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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