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万达广场营销部薪酬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06 编辑:limin

  一、薪酬方案适用范围

  1.适用人员:

  (1)营销副总经理参与项目奖金分配,不参与销售提成;

  (2)营销部经理、副经理及其他人员均参与项目销售提成,不参与项目奖金分配。

  (3)本方案和组织构架不含样板房管理员和吧台服务人员,且样板房管理员和吧台服务人员不参与提成分配。

  2.适用产品

  该薪酬方案适用于武汉经开万达广场可售的产品,即为底商、步行街、写字楼(SOHO)。

  3.适用周期:工作周期内,因二期开发时间不确定,暂定18个月。

  二、薪酬分配测算基础及概述

  1.销售收入:253560万元,营销费用为6339万元(2.5%)。

  2.销售周期:因二期开发时间不确定,本项目暂定销售周期为:2010年7月~2011年12月,即18个月。

  3.薪酬分配原则:营销部经理及其他人员薪资构成为:底薪+提成±其他奖惩。

  注:餐补按330元每月计算,五险一金公司缴纳部分统一按照“底薪2370元交纳929.04元,经理个人所得税按佣金的20%计算,其余员工按佣金的15%计算。销售期暂按18个月计,考虑项目偏远,拟建议置业顾问工资为1800元/月,销售主管工资为3000元/月。

  三、营销部各岗位底薪(以下数据均为税前)

  备注:以上人员在试用期期间(其中编内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编外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的底薪经理级别减500 元,其他减300元。客户人员和策划人员工资根据工作能力和工作性质不同会有高低,但底薪总额不超。

  四、提成方案:

  1.销售顾问及销售主管按个人销售回款额1.4-2.2‰的比例提成;

  2.客服人员含主管和收款员,提成总额不超过回款总额0.6‰;

  3.策划人员设置4人,提成总额不超过回款总额的0.5‰;

  5.营销部经理、副经理共设置 3人。营销部经理不超过0.3‰、销售、策划副经理各不超过0.2‰;

  6.设立回款总额的0.1‰作为公共奖励基金;

  以上人员餐补、个税等从营销费用中另行列支;具体明细如下:

  公共基金主要用于对营销做出贡献人员的综合奖励等机制,集团规定其提成总额相加不超过项目销售总额0.1‰(经开项目为0.1‰)由项目公司总经理确定

  使用方案及发放办法。

  五、薪酬分配(含考评办法)

  1.细化营销部人员工作任务,根据绩效进行考评,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1)考评内容:业绩考评与综合考评;

  (2)考评周期:月度考评、季度考评、半年考评和年度考评;

  (3)业绩考评:置业顾问(含销售主管)为70分,部门经理(含营销部经理、策划经理、销售经理、客服主管)为50分,策划人员及客服人员为40分;

  (4)综合考评:置业顾问(含销售主管)为30分,部门经理(含营销部经理、策划经理、销售经理、客服主管)为50分,策划人员及客服人员为60分;

  (5)考评成绩评判:

  a.置业顾问业绩考评成绩作为末位淘汰制的标准及佣金发放比例的依据,月或季度或半年累计销售总套数排在末位的,且综合考评成绩倒数第一者,予以末位淘汰。

  b.营销部非置业顾问人员业绩考评成绩作为佣金发放比例的依据,综合考评成绩作为淘汰标准,连续3月综合考评成绩不及满分的60%予以淘汰。

  2.提成基准:根据销售回款额按集团审批比例提成。

  3.佣金的发放比例及方法:在房款全部付清时发放提成总额的80%,入伙后发放10%,办理项目产权初始登记备案后发放10%。

  4.特殊客户提成标准:按照正常提佣方式办理。

  5.离职人员佣金管理办法:中途辞职或被辞退,则剩余部分提成不得提取,该部分奖金转至其职务代理人下,按上述奖金管理方案予以执行。

  6.明确个人所得税的支付:个人所得所部分由公司从营销费用中另行列支。

  7.结算日期:每月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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