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
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博起员工的奋斗。
第二条:薪资构成
员工的薪资由底薪、提成及年终奖金构成。
发放月薪=底薪+费用提成
标准月薪=发放月薪+社保+业务提成
第三条:底薪设定
底薪实行任务底薪,例如:
业绩任务额度为10万元/月,底薪1500元/月。
第四条:底薪发放
底薪发放。
第五条:提成设定
国际提成标准:
产品价格在100元以下,业务员年销量在10到50万之间,按照提成标准分配比例,提成应设定为销售总额的1—2%提取收入最为合理。
产品价格在100到500元,业务员年销量在50万到150万之间,提成应设定为销售总额的2—5%提取收入最为合理。
产品价格在500到1000元,业务员年销量在100万到500万之间,提成应设定为销售总额的5—10%提取收入最为合理。
产品价格在1000元以上,业务员年销量在1000万以上,提成应设定为销售总额的10%—20%提取收入最为合理。
具体操作步骤
1. 提成分费用提成与业务提成
2. 费用提成设定为1-20%
3. 业务提成设定为4%
4. 业务员超额完成任务:任务部分费用提成1%,业务提成0%;超额部分费用提成2%,业务提成4%
5. 业务员未完成任务额:没有业务提成只有底薪,费用提成实行分段制0.5-1%。0-20000元费用提成0%;20000-40000费用提成0.5%;40000-50000元费用提成1%。
第六条 提成发放
1. 费用提成随底薪一起发放。
2. 业务提成每季度发放一次,以回款额计算,并在结算后一个月内与季度末月薪资合并发放。
第七条 管理人员享受0.3-0.5%的总业绩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