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涨至1650元/月 5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7-03-21 编辑:weian

  记者2月20日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1380元/月上涨至1650元/月,与此同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8`元/小时。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经珠海市政府同意,珠海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进行调整:珠海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8元/小时。

  据了解,本次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综合考虑了珠海近两年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企业和职工的实际情况、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低收入劳动者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调整从5月1日起实施,企业有2个多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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