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调整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7-11-29 编辑:1035

  绩效工资调整需要劳动者点头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提成、福利……对于很多职场人士来说,现在的工资组成已经不只是基本工资了。随着工资组成部分的变化,关于薪酬制度的改革、工资的发放时间以及发放标准等都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薪酬改革谁说了算?绩效工资什么时候发合理?绩效制度下,基本工资低于杭州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合不合理?就让仲裁专家为大家解答关于绩效工资的N个“疑难杂症”。

  案例1

  张迪是某化妆美容公司的一名美容咨询师,每天朝九晚五。这一行的行规是,做咨询时每拉一个客户办卡或者做体验,咨询师本人就可以拿到相应的提成,但公司也没有硬性规定每个咨询师必须每月完成一定数额的业务量。张迪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在4000元左右,外加1000元的提成。

  但是从今年7月开始,公司对美容咨询师强制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即每个员工的工资构成是绩效工资加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由业务提成、月奖金组成。薪酬制度改革之前,张迪的业务提成点是每单30%,改革后,奖金加提成点上升到50%,而基本工资则是由原来的4000元降到了1700元。也就是说,在业务量相同的情况下,工资比原来还要少。如果当月咨询师没有拉进客户就意味着绩效工资为零。

  张迪和部门其他5名咨询师都不服公司决定,但是公司方表示这也是经营需要,让员工都配合。一个月后张迪的工资单出来了,扣除五险一金只有原来月工资的70%。张迪和其他2名同事因此而愤然离职。

  ●解析

  薪酬调改 要劳动者点头才行

  按照国家有关工资组成的规定来看,绩效工资、奖金和基本工资都是工资的组成部分。按照工时制来看,也有标准工时制度、计件制度和综合工时制度之分。法律顾问鲁晨宇表示,如果是在计件制度下,员工工资按照件数提成来算是合理的,多劳多得。但是张迪的工作性质是标准工时制度,而且公司在实行薪酬制度改革的时候并没有取得员工的同意,而是强制实行新的绩效工资制度,属于违法的做法。

  案例2

  杨静是一家猎头公司的猎头,平时的工作是和客户洽谈招聘人员职位要求,并通过简历搜索找出较符合要求的若干名应聘者,并组织初次面试,经过筛选后再和客户一起进行第二次面试,如果客户不满意就要重新筛选新的应聘者。每做完一个单子,杨静都可以拿到一笔不少的提成。但是每个单子持续的时间通常都较长,有时候需要10天,有时候需要半个月到1个月。

  在薪酬制度上,杨静的工资组成也是基本工资加提成。在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上写明了基本工资每个月1600元,每完成一个单子都可以得到相应的提成。但是,在实际工资发放的时候杨静每个月都只能拿到基本工资1600元,而剩下的绩效工资都要到年底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

  今年6月份,杨静所在公司被另外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收购,并更换法人。在业务调整期间,杨静和同事怕自己这半年的绩效工资拿不到而要求公司先支付这半年的绩效工资。而公司则认为,绩效工资都是一年一发,到年底自然会和员工结算清楚。而杨静则认为,这绩效工资算是月绩效工资,应该按月发放,双方为此争议不下。

  ●解析

  切记绩效工资姓“月”还是姓“年”

  绩效工资作为考核员工的一种方式,其发放时间应该是月度、季度还是年度呢?由于绩效考核的表现方式多样,有些公司表现为年终奖,有的公司表现在业务提成上,因此对于绩效工资的发放时间,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争议。

  法律顾问鲁晨宇表示,绩效考核可以用于月工资、季度工资,也可以用于年终奖,因而发放时间也有所不同。关键就是看合同签订时有没有约定发放时间。如果合同写明是月度绩效工资,那么就应该按月发放。

  但是,有些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只会写明是绩效工资,比如像杨静公司,没有说明是月度还是年度,导致在实践过程中难以确认具体发放时间。在最后劳动仲裁过程中也难以确定。为了避免劳动者不必要的损失,法律顾问鲁晨宇建议,劳动者在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绩效工资的发放时间要确认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3

  刘名是一家卫生监测公司的评价员。最近刘名因为基本工资的事情欲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之前,公司对于评价员的薪酬制度一直都是基本工资制度,外加少数的提成。从今年开始,公司开始走全员经营化路线,刘名每月工资的构成就是1000元基本工资,外加绩效。绩效提成虽然不少,每月平均大概有5000元,但是刘名觉得公司规定的基本工资低于杭州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意欲让公司将基本工资上调,但是公司则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是包括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的,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解析

  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属于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究竟哪方的观点正确呢?法律顾问鲁晨宇认为,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属于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加上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后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后,仍然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就是合法的。同样,假设基本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实际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后,低于了最低工资标准,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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