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深化东北国企国资改革

发布时间:2017-08-21 编辑:1035

  国务院发文深化东北国企国资改革,地方已有初步思路

  国务院19日发文提出,要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组建跨省的区域性或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大智慧通讯社获悉,黑龙江省已有组建地方国有资本投资或运营公司总体思路。

  周二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东北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发展活力。“条件成熟时,通过股权多元化等方式整合中央企业在东北地区的资源,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性、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领域集中,允许拿出部分股权转让收益用于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妥善安置企业职工。”意见指出。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肖金成认为,解决资源型城市转型、国有企业改革等难题,是东北振兴的重点。必须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的有效形式。

  大智慧通讯社此前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该省将通过合资合作、相互参股等方式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老工业基地实现调整创新。目前的总体思路还涉及组建地方国有资本投资或运营公司,优化国有资本结构,提高国有资产质量。

  据了解,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较多,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包括合资合作、相互参股以及共同研发等,鼓励支持民营、外资等各类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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