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奖励处罚员工的学问与技巧

发布时间:2017-01-06 编辑:ZMR

   前言:

  罚款不应该是唯一的方式。罚款本来不是为了“款”而是为了“罚”,“罚”有很多的方式,因此,对于员工错误的指出,如果从善意的角度来指出,就不需要通过罚款的方式来解决。员工的管理不应该过多地借助处罚的手段来解决,处罚员工是无可奈何的处理手段和办法。

  因此,不太主张更多以罚款的方式来解决管理的问题。通过什么解决呢?仍然是管理程序、管理规则、管理培训以及管理干部自身的带头作用,当然也并不是说要杜绝罚款,必要的处罚还是存在的,但这是不得已的手段。

  企业在管理员工时往往会遇到这样一个难题:是以激励为主还是以惩处为主?笔者了解到,有的领导在管理中不善于处罚,只善于激励;有的领导只善于处罚,不善于激励。尤其具体到一件事情当中,比如员工犯错误时就只有处罚,他们认为,不处罚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不处罚就不能体现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不处罚就不能显示管理者的威严。

  传统上,管理中运用更多的方法是处罚,通过处罚来刺激员工更努力、合格地完成工作。比如,《韩非子》认为通过“必罚明威”:领导者管理人力资源重要的手段之一即进行适当处罚,只有对该处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这样才能树立起领导者、管理制度的威严。

  首先,企业领导者不能过分仁慈,过分仁慈企业管理制度就无法得到切实的执行,领导者也不能树立威信,企业禁令也就不能得到贯彻执行。第二,执行企业管理制度时必须一视同仁,一丝不苟,领导者不能待己(包括亲信、亲威)以宽,待人以严,否则即使是严历的制度也不能保证企业正常运转。

  经营管理大师松下幸之助认为,经营者在管理上宽严得体是十分要紧的。尤其是在原则和法规面前,更应该分毫不让、严厉无比。对于那些违反了规定的人,就应该举起“钟馗剑”,狠狠地快刀斩乱麻,绝不姑息纵容。松下说:“上司要建立起威严,才能让下属谨慎做事。当然,平常还应以温和、商讨的方式引导下属自动自发地做事。当下属犯错误的时候,则要立刻给予严厉的纠正,并进一步地积极引导他走向正确的路,绝不可敷衍了事。

  所以,一个上司如果对下属纵容过度,工作场所的秩序就无法维持,也培养不出好人才。换句话说,要形成职工敬畏科长、科长敬畏主任、主任敬畏部长、部长敬畏社会大众的舆论。如此人人才能严于律己,才能建立完整的工作制度,工作也才能顺利开展。如果太照顾人情,反而会造成社会的缺陷。”

  笔者了解到,美国法律的严厉,给松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严重破坏社会治安,有时要判90年的徒刑。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但鞭子重重地举了起来,打下去却比较轻。那些犯人在服刑期间,经过训练和反省,表现良好即可假释出狱。出狱的这些人,往往慑于法律的威严而很守规矩。这给了松下有益的启示。

  松下说:“根据我自己的体验,用人之道,贵在顺乎自然,千万不可矫揉造作。该生气的时候就生气,该责备的时候就责备,越自然越好。”在日本松下公司,谁能受到老板的责骂,尤其是受到松下先生的责骂,都被看做是一件幸事,是一种幸福,认为这是老板对自己成长的最大关照。

  随着社会的发展、管理的进步,特别是人本管理的兴起,处罚的管理方法,逐渐让出了主流位置,变成了管理激励理论中相对不受重视的“负激励”。各种管理论著对处罚的探讨不断减少,把其当做各种正面激励的补充部分。而管理实践者和学习者也愿意更多地追捧给员工“胡萝卜”的学问,刻意冷落打“大棒”的方法。

  但是,著名企管专家谭小芳女士表示,在实践中,处罚的方法从来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从来没有因为人本管理而在实践中被忽略。处罚之所以不被热捧,一方面是因为以前的管理重处罚轻奖励;另一方面是处罚在字面上与人性化的人本管理潮流有冲突,大家可以在实践中重视而不愿意在明面上探讨。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