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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技能培训有补贴

发布时间:2017-04-09编辑:凌伟安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对农民工培训实施政府资金补贴,最高可获得1600元补贴。

  此次农民工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外出就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农民工可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据介绍,我市将根据培训工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成本等,在300~1600元人均补贴范围内,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原则上农民工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人均补贴300~1000元,劳动预备制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人均补贴600~1600元,创业培训不低于1000元,贫困地区和贫困劳动力培训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

  为引导技工院校毕业生到工业园区企业就业,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每学年学杂费1000元进行补贴。对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自主培训或组织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农民工参加培训,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考核合格后,颁发就业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且鉴定合格的农民工,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50%给予鉴定补贴,但最低不少于200元/人。

  据悉,本次工种分类及补贴标准分为A、B、C、D、E五大类,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人、600元/人、500元/人、400元/人、200元/人。如果是参加有组织的技能提升培训,取得中级以上资格证书的,培训补贴标准原则上按600~1600元/人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