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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指标设定中要注意两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7-06-26编辑:ZMR

  一、减少定性指标分歧之沟通为王

  对于职能部门岗位、生产部门的某些职能岗位,工作业绩相对难以量化,因此我们往往会采用定性的指标,定性的指标评定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容易引起员工对其考核结果的异议。有鉴于此,在定性指标目标值的设定时,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考核之初上下级要充分用运目标管理法对工作目标进行清晰设定,要面对面把每一项考核指标的要求讲清楚,最好是形成详细的考核指标说明表,批核的越详细越具体,将来对绩效结果的分歧就会越少。

  二是做好过程沟通,制定了科学的绩效指标和目标值并非一切OK!,做为管理者,上级一定还要进行过程把控,对照绩效指标的定义和目标值,看看实际与计划存在哪些差距,还有哪些不切实际的地方。尤其是在业推行绩效管理之初,上级很难对下级的考核要求表述得比较全面,这就要求上级经常督促和检察下属的工作,及时发现员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修订考核说明表,并经常沟通,争取对工作的质量数量要求达成较一致看法,避免在最后考核判定绩效结果时产生较大分歧。

  三是如果考核后上下级对考核结果产生较大分歧,上级需要就考核标准及尺度等在绩效沟通时给予说明,为什么要这样考核评判,你希望下属应该怎么做,并针性地给出绩效改进的建议。

  二、目标值如何定的有竞争性

  一要适时修订,对销售部门、生产部门、其他某些岗位的量化指标,制定的目标值与现实往往有一定距离,需要公司管理人员从绩效管理的第一天开始就要做好数据采集、日常工作记录和工作分析,在考核试行期(一般为3个月)期间,人力资源部和绩效考核委员会组织各个部门不断修正各项指标和目标值,3个月之后则需要减少目标修正的次数,以保证制定考核目标的严肃性与稳定性。

  二要通过一定工具确保目标值定的科学合理。目标值定的太高和太低都不好,但在信息不完全对称的情况下(比如说主管并不实际参与具体工作的情况),下属如果有意糊弄上级,拿许多不是问题的问题做借口,目标值怎么定都有问题。其实有一种工具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利用两头挤的U型理论设计考核指标,只有目标值定的合理时,被考核都才能获得最大收益,如果偏离合理值,无论高了还是低了,被考核者的利益都将受到损害,在此情况下,被考核者就会有激励自发地将目标值定的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