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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07编辑:ZMR

  为了有效激励和提高公司中层干部的工作效率,量化干部的工作业绩,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兼顾可操作性,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干部绩效考核,简称干部考绩,目的在于通过对干部一定时期的政治思想意识、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干部的实际工作状况,为干部教育培训、职位调动,以及年终奖励、优秀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评价,指导干部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公司及其部门有效运行与协调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干部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全面考核干部德、能、勤、廉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注重考核实绩,发现干部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避免由于光环效应、亲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做到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同时保证公开性和保密性,仅使干部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而不对无关人事公开。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除下列情况外适用于公司所有中层(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干部。考核小组成员的中层干部由经理室直接考核。

  1、考核期开始后进入公司或始任的干部;

  2、考核期内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四十五日以上者;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3、考核期内违法违纪受到或正在受到法律追究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离职者。

  第四条考核步骤:

  1、干部绩效考核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发出考核通知,说明考核进度安排。

  2、各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和自评报告,各干部的主管领导准备考评意见。

  3、各考评对象总结报告和主管的考评意见评语(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交到干部绩效考核办公室,申请考核。

  4、干部绩效考核办公室按照申请时间的顺序,安排考核顺序。

  5、干部绩效考核办公室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6、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就考核结果征求其本人对考核的意见,一起修正考核评分,并需其签写书面意见,然后请其主管经理过目签字。

  7、按照正态分布原则和定档标准,对考评结果进行甲乙丙丁等档次划分,由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最后签批。考核结果送组织宣传部、人资部、财会部、档案室和考核对象。

  第五条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双方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评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六条结果反馈。考核领导小组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七条考核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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