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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聘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7-08-10编辑:湘荣

 聘用规定
1. 基本政策
 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 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 工作表现是本公司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2. 入职手续
 应聘者通过公司笔试、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 新入司员工必须填写《公司员工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准备彩色一寸照片4张;
 非深圳户籍人员,入司七日内必须提供深圳户籍人员担保书;
 入司之日,必须提供区医院的健康证明,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 部门经理在新员工入司之日应就《工作说明书》与新员工面谈。
 公司将组织新入司员工参加新员工培训,以使员工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3. 试用期
 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 试用期薪资执行公司制度标准;
 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考核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4. 聘用的终止
 试用期间以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
提交书面通知。
 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
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
 新员工在入司一个星期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
合同和保密协议书。
6. 离职手续
 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
 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
式离职。
 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
资不足以抵扣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7. 个人资料
 员工的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及时提供给公司行政部。
8. 业绩考评
 公司推行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年终考核和年中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
提薪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