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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举措助HR巧妙减少加班成本

发布时间:2017-01-23编辑:weian

  员工加班,企业是要给一定报酬的,但是这个报酬怎么给,给多少,一直困扰着企业的HR们,有时稍有不慎,便会惹来官司,为企业带来不小的损失。为此6月20日,举办主题为《加班相关问题详解》的沙龙活动,劳动法专家周晨律师,介绍了三种方法,指导在场HR如何巧妙减少加班成本。

  第一部:加班审批必不可少

  周律师介绍说:“加班审批制度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需求加班,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加班的一种管理制度。”现实当中很多企业,都在这方面损失惨重,由于加班管理不严,受到员工恶意加班现象屡屡发生。双休日双薪,节假日三薪,在加班管理上让心存不轨之人钻了空子,日积月累,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第二步:工时制度灵活运用

  目前工时制度大概分为三种:标准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和综合工时制度。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综合工时制是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

  周律师补充道:“不定时工时制度,适用条件有限,申请程序也十分繁琐,大多适用于企业高管,司机、研发人员、销售等这类特殊岗位。”例如,企业老板司机的工作时间十分不固定,怎样界定这类人的工作时间也十分困难,司机向企业索要加班费的案件时有发生,对其实行不定时的工作制度是防范的最佳手段。

  第三部:加班调休优先使用

  在讲到减少加班成本时,周律师认为最佳方案就是优先使用加班调休,加一天班,调休一天,就省去150%-200%的加班费用。现场周律师举了一个真实例子为在场学员详细解读加班调休的注意事项:深圳一公司员工集体起诉企业在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加班只调休,不给加班费,要求赔偿加班费共计200多万,但是法院并没有完全支持,原因是双休日加班,企业进行调休是合理的,但节假日加班,必须给员工三倍工资做加班费,并且不得用调休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