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人的软管理与硬管理

发布时间:2017-04-28 编辑:小田

    《孙子·行军篇》中说:“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这是说,要用“文”的手段,即用政治道义教育士卒;用“武”的方法,即用军纪来统一步调,这样的军队打起仗来就必定胜利。“令之以文,齐之以武”,体现了文武兼施、德威并重的治军思想和治军原则。这一思想和原则也同样适用于管理企业,孙子所讲的“文”、“武”之道,也就是今天企业的“软性”和“硬性”管理。软管理以“人”为中心,以激发、调动员工主观能动性为目的,依据员工的思想、特性,用组织共同的价值与文化理念、精神氛围进行人性化、人格化的柔性管理;硬管理是以“事”为中心,以达成组织绩效为目的,依靠职责体系、规章制度、行政法纪,进行程式化、有序化的强制管理。

    美国哈佛大学行为科学家威廉·詹姆斯在对职工激励的研究中发现:按时计酬的职工一般仅能发挥20%--30%的能力;如果受到充分的激励,职工的能力可发挥80%--90%,其中50%--60%的差距乃激励作用所致。软管理在今天企业经营中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采取软管理的方式主要是满足员工的高层次需要,特别是自我实现需要和成就感。因此,激励员工,不仅要从物质利益方面,更要从精神激励方面入手。在现代企业中,颁发荣誉证书、用员工名字来命名其创造发明等荣誉激励手段;提供比他人更多的外出培训、轮岗锻炼、工作实践等培训激励手段也具有很好的效果。

纪律、规章的制订是必要的,但行法、用法更为重要。倘若纪律、规章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的摆设,那么制定它比不制定它危害更大。因此,有法必行才能真正发挥惩罚本身具有的效能。

 

    如何做到执法必严、行法有效呢?正如孙膑所言:“罚者,所以正乱,令民畏上也。”对于无视行政法规、违章乱纪的行为,单凭正向引导、劝戒是远远不够的,“矫枉必须过正”,对于敢于触犯组织最低限的行政法令要求的员工,必须要严管、重罚,给予严厉的惩处以警示他人,必要时果断予以淘汰出局,以保证整个组织的效率。

    总之,在管理中对员工既要“爱”,也要“严”;爱要有爱的分寸,严要严得科学。爱与严、文与武、软与硬这些看似对立的字眼,在管理中却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并且相得益彰的,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缺一不可。只有实现两者的结合——文武结合、软硬结合,对人才的管理才能达到“争得来,用得活,管得好,留得住。”的最佳效果。

    经常性地奖励在员工预期之中,成了惯例;激励效果从激励因素下降到保健因素,不能再起到特别的激励作用。面临特定任务,员工会在“可能的赏与可能的成本”之间权衡,做出干与不干的决定。企业应综合考虑多种激励策略,尤其对核心员工,采取委以重任、薪酬倾斜、赠送股份等激励政策,对员工施以“无法之赏”,会更好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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