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公开场合,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
这从表面看来似乎与法制没有关系
这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法制的历史教训。但我们身边的人包括我们自己何尝不是这样呢?
所以——
遵守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
所以——
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 “立人”的意思便是要提高人的思想和法制修养,人的法制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后天不断提高的。要提高个人修养,首先要致力于读书求学,提高自身的认知水平;认知到达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有了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就要端正自身的心态,不违背自己的良知,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标准,自己的修养便得到完善。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