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扎实稳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公车改革已全面完成,地方党政机关车改正积极推进,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正在启动实施。下面一起来看看中央机关车改的过程吧!
2014年7月,《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印发,备受关注的公车改革正式启动。
国家发改委介绍,截至2015年底,中央和国家机关140个参改部门参改车辆全部封存,司勤人员全部安置,补贴全部发放到位,车辆处置全部公开,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各项改革措施均已顺利落实,改革后公务出行实现多种方式有效保障。
国家发改委披露,初步统计,中央和国家机关140个部门共取消车辆3868辆,保留符合条件的2391辆,取消的占62%。各部门涉改公务人员49355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执行。
此外,初步测算,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节支率为10.5%。综合测算司勤人员养老、医疗、办公用房、停车泊位建设和租赁费用等潜在支出,车改实际节支率还将有所提高。
据介绍,各部门封存停驶车辆经验收合格后,移交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处置。到达报废年限的进行解体,其余的公开拍卖。为扎实细致做好取消车辆处置工作,防止车辆甩卖、贱卖,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专门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公开招标确定了9家车辆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机构,已举办26场拍卖会,共2672辆车拍出,总成交价15665.95万元,平均溢价率65.15%。处置收入抵扣相关税费后,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桂林车改第一步:封存公务用车908辆
据了解,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全市本级有公务用车1704辆,按照相关要求,保留了796辆公车,缩减近54%。据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车改后每年可节约财政支出约7%左右。
对于封存车辆的处置方法,车改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和黄标车全部做到报废处理;对其他车辆,将由拍卖机构或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拍卖方式公开处置取消车辆,公开拍卖底价以坚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基准,车辆实际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基准价;而对于既不符合报废条件又没能拍卖掉的车辆,则采取设立过渡性服务中心或社会公共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处置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为确保所有待处置车辆都已按规定封存停驶,近期市车改办将组织相关部门,随机抽检参改单位的封存停驶情况,对受检单位是否做到专人负责、“一车一档”, 是否已经清查、处理完毕封存停驶车辆的年审、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其他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