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确定“十三五”农业现代化目标

发布时间:2017-09-21 编辑:莹莹

  湖南“十三五”农业现代化目标确定,提升农业产出水平、科技与物资装备水平、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可持续发展水平、农村全面建成小康水平,以下为您带来相关内容,欢迎浏览!

  《湖南省“十三五”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刚刚下发,省农委9月14日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解读。专家称,这是我省编制的第一个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为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规划》提出,“十三五”湖南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形成组织形态优化、技术装备先进、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一二三产业融合、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格局。未来几年,全省将从5个方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提升农业产出水平。至2020年,粮食产能达到320亿公斤左右,粮食产量稳定在300亿公斤左右,蔬菜、食用油、肉类、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产出水平稳定提高,结构不断优化。

  提升科技与物资装备水平。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

  提升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农业标准化实施规模达到70%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率达到50%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2.5:1。

  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3316万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85%、80%。

  提升农村全面建成小康水平。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5%左右,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4左右,270万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脱贫,80%的村庄基本达到新农村水平。

  构建现代农业体系,《规划》提出开展五大行动及一系列重点建设工程,推进发展方式创新行动、产业提升行动、绿色发展行动、协调发展行动、科技与物质装备支撑行动,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

  附:

  湖南省“十三五”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

  为推进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十二五”时期,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应对新挑战,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历史机遇期。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为农业现代化汇聚了强大推动力。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确保亿万农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已经成为全党共识。全社会关心农民、支持农业、关注农村的氛围更加浓厚,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环境更为有利。二是“三农”投入持续加大,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雄厚物质保障。新常态下中央更重视和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并将“三农”作为财政投入的优先保障对象。随着全省经济总量的增加,财政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将不断增强。三是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为推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夯实了基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连年增收,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四是“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为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搭建了新平台。我省地处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长江黄金水道与京广交通大动脉的交汇点。“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城市群等一系列国家战略的实施,为我省农业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提供了广阔空间。五是农村改革全面深化,为推进农业现代化释放了更大活力。随着农业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民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生产要素进一步激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不竭原动力。

  与此同时,推进农业现代化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种养结构和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趋同、特色不明显、优势不突出,不能满足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对农产品优质化、多样化的需求,大众化的农产品“卖难”与个性化的优质农产品“买难”并存。二是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仍然较弱。农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水电路网建设滞后,烘干、储藏等产后设施不配套。农业预警应急体系不健全,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低,农业靠天吃饭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三是农业经营管理水平仍然不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民合作社弱小,覆盖面不广。农业规模化水平低,土地集中度不高,规模经营主体少而弱,带动力不强。农产品加工转化不够,产业链条不长,知名品牌少,市场竞争力弱。农业社会化服务滞后,一二三产业融合不够。四是资源环境约束仍然趋紧。耕地复种指数高,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大,耕地质量呈下降趋势,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农业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压力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任务艰巨。五是农业发展支撑能力仍然不强。农业科技创新缺少重大突破性成果,科研与生产衔接不紧,新技术转化应用不足,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不强。农业信息化水平不高,产业各环节信息化链结不紧。农业机械化水平仍然较低,农机化发展在区域、领域、环节上不平衡,装备结构不优,农机农艺融合不紧。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六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完善,追溯体系尚未建立,农业标准化水平较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仍然突出。七是农民持续增收仍然困难。农村二三产业欠发达,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大。农业生产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同步迈入小康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基础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形成组织形态优化、技术装备先进、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一二三产业融合、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格局。

  农业产出水平:粮食产能达到640亿斤左右,粮食产量稳定在600亿斤左右,蔬菜、食用油、肉类、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产出水平稳定提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科技与物质装备水平: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

  经营管理水平:农业标准化实施规模达到70%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率达到50%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2.5:1。

  可持续发展水平: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3316万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80%。

  农村全面建成小康水平: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5%左右,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4左右,270万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脱贫,全省80%的村庄基本达到新农村水平。

  (三)主要任务。

  1、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立适应市场需求、多元有效的农产品供给体系。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突出粮食产能建设,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稻,适度发展优质专用旱粮;加快优质稻新品种选育和标杆企业、知名品牌培育,加强烘干、贮藏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做大做强蔬菜、油料、柑橘、茶叶等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时鲜水果、花卉、道地药材等特色产业。加快养殖业转型发展。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做大草食畜牧、特色家禽和现代渔业,开展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试点示范,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群体,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扶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挂牌上市,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整体水平。健全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电商等现代流通方式,延伸农业产业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队伍。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牧、渔)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建立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坚持“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的基本方向,全力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着力打造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加强农业产地环境治理。实施减药控肥,推行清洁生产,强化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治理,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开展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耕地地力,大力推广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和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大力推广环境友好、安全生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着力推进菜果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加强品牌培育,大力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4、强化现代农业支撑体系。加强农业科研基础研究和基础建设,建设国家水稻分子育种等农业科研平台,培育壮大科研推广人才队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促进协同创新的人才流动机制。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支持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五化”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子企业。鼓励和扶持国家级生猪、肉牛等核心育种场开展联合育种,加大畜禽地方品种资源保护和开发力度,加快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基地建设。推进高产优质牧草品种选育和引种示范推广。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和农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农业装备产业,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加强农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加快推进物联网示范应用,提升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

  5、创建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体系。促进产业协调,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打造供应链、延伸产业链、拓展价值链,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各环节有机衔接,构建农业和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形成各具特色的协调合作互动发展格局,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进一步明确长株潭都市农业区、洞庭湖生态农业区、大湘南丘陵农业区、大湘西山地农业区功能定位,建设一批与区域功能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打造农业优势产业集群,培育特色县域名片,打造县域农业经济品牌,创一批品牌产品、树一批品牌企业、立一批品牌产业;促进城乡协调,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现代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推动新农村建设提质扩面,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和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农村沼气、太阳能、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实施产业精准扶贫,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林下经济、休闲旅游等产业,实现“产业脱贫一批”目标。

  三、产业布局

  (一)粮食产业。发挥水稻主产区优势,在双季稻区推广“早超晚优”种植模式,在优质稻生产优势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在种植双季稻温光不足、种植一季稻温光有余的区域,大力发展再生稻。在生态良好的区域积极发展高档优质稻,打造优质口粮核心区。在大湘西和湘南山地发展玉米、红薯、马铃薯、豆类等优质专用旱粮。

  (二)经作产业。培育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蔬菜基地,扶持蔬菜生产重点县,稳定城镇常年蔬菜基地面积,扩大季节性蔬菜生产基地,确保蔬菜供应和质量安全。巩固提升湘南南岭山区、湘中雪峰山区、湘西武陵山区柑橘优势区域,建设一批出口柑橘基地。因地制宜发展葡萄、桃、李、梨、猕猴桃等特色水果。扶持雪峰—武陵山脉、罗霄山脉、南岭山脉和长岳丘陵茶叶优势产区。稳定湘北油菜生产,实施油菜“西进南下”战略,在湘西、湘中、湘南等地区推广稻油轮作模式。稳步推进棉区耕作制度改革和作物结构调整。在长株潭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周边发展花卉,在重金属污染结构调整区发展非食用性桑、麻类及花卉等替代作物,在湘西山区发展多用途蚕桑,在湘西南山地发展道地药材。

  (三)养殖业。科学划定适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大中城市郊区和水网密集区退出畜禽规模养殖,加快推动规模养殖向适养区转移。巩固生猪优势产区,在武陵山区、雪峰山区、罗霄山区、南岭山区等适养区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大湘西黑猪、沙子岭猪、大围子猪、宁乡猪、黔邵花猪、湘西黄牛、滨湖水牛、马头山羊、湘东黑山羊、九嶷山兔等地方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培育区域特色支柱产业。扶持发展牛羊品改体系、畜源扩群基地、饲草饲料生产体系和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提高牛羊肉在肉类中的比重。加快发展特色家禽,因地制宜发展临武鸭、攸县麻鸭、酃县白鹅、道州灰鹅、溆浦鹅、武冈铜鹅、湘黄鸡、桃源鸡、东安鸡、雪峰乌骨鸡等,扩大湘西北、湘中南等适养区优质地方肉鸡、蛋鸡养殖规模,建设环洞庭湖水禽养殖优势区。在洞庭湖区传统水产养殖区、长沙市、郴州市等适养区大力发展高效水产养殖。积极发展优质特色水产养殖,因地制宜推广“稻渔共生”综合种养模式。

  (四)现代种业。建设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公益性基础性研究体系和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形成现代种业新格局。整合资源,建设统一规范的湖南国家级南繁基地,做强做优怀化市和绥宁县、攸县、零陵区、溆浦县、洪江市、武冈市、靖州县、芷江县等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及湘西、湘南国家区域性柑橘良种苗木繁育基地。构建三级配套的果茶良种繁育体系,培育育繁推一体化标志性种苗企业。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鼓励种子企业整合资源、兼并重组,以长沙市为中心,怀化市、常德市等地为重点,引导“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子企业集群发展。支持国家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基地、地方品种资源场、种公猪站、种公牛站等骨干种畜禽场建设。以地方良种为基础群,开展良种登记和性能测定,培育优良畜禽新品种。加快现代渔业种业体系建设,建设“四大家鱼”和特种水产种苗繁育基地。推广黑麦草、青贮玉米、饲料麻(桑)等高产优质牧草品种,建设牧草良种繁育基地。

  (五)农产品加工业。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重点县的示范带动效应,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县,建设一批产地储藏、保鲜、产后商品化处理等初加工设施,扶持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推进农产品多级系列加工加快发展。培育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行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重点打造全产业链标杆企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跨界联合、融合,推动加工业专业化、集团化。整合现有地方农产品品牌资源,在优势产区培育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打造驰名商标,扩大“湘”字号农产品市场知名度、认可度和美誉度。

  (六)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依托农业特色资源,培育优势产业,挖掘农业的生态观光、旅游休闲、农事体验等多重功能,推动农业资源与旅游元素良性互动,打造一批知名休闲农庄、村、镇和精品线路。以长株潭为中心,以京广、沪昆高铁为主轴,其他重要交通干线为骨架,打造长株潭都市休闲农业片区、环洞庭湖农业生态旅游圈和湘西、湘南民俗文化休闲旅游带。

  四、重大行动与建设工程

  (一)发展方式创新行动。

  1、“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做大做强100家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县配套建设3000万亩标准化优质专用原料基地,以此带动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发展;继续扶持建设现代农机合作社,力争总数突破3500家;扶持5万户家庭农(牧、渔)场。

  2、“百片千园万名”科技兴农工程。以县市区为单元,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100个覆盖面大、设施完备、装备水平高的高标准农田示范片,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建设1000个主导产业突出、产品特色明显、生产要素聚集、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现代农业产业省级示范园;组织1万名农业科学技术人员为百片、千园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服务。

  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程。加大14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环洞庭湖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力度,探索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新机制、农业经营新体系、财政支持新方式、金融服务新模式,推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技引领、机制创新、可持续发展“五个先行”,为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发挥引领作用。

  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在“十县百乡千村”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扶持5000户家庭农(牧、渔)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和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扶持500个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销售和全程社会化服务,扶持50家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拓展新业务,发展新业态,培育“龙头企业+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模式,将产业链条覆盖生产、加工和营销全过程。扶持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推动行业自律、标准制订和品牌整合。创建产业规模大、生态环境美、文化底蕴厚、管理服务好、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示范园100个、培育品牌农庄300个,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50条,到2020年,全省休闲农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

  5、特色县域经济与垦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工程。集中建设30个县域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培育10个特色县域名片;建设县域经济监测平台,发布年度综合实力、竞争力、活力指数排名。大力推进垦区水利、交通、信息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在垦区重点扶持3个农产品生产加工园区、10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10家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发展壮大7个垦区中心城镇,把垦区建设成为生产力先进、群众安居乐业、生态环境良好的新型小城镇和农业现代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示范区。

  (二)产业提升行动。

  1、粮食安全工程。确保耕地保有量5952万亩以上。加强粮食产能建设,在粮食生产功能区按照田、土、水、路、林、电、技、管配套的要求,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3316万亩,粮食产能达到640亿斤以上。推广绿肥种植1800万亩。新建和维修改造农村机耕道路30万公里。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模式攻关示范,培育种粮为主的家庭农场3万户、大规模种粮主体800户、粮食加工与营销龙头企业50家,发展规模化水稻集中育秧1000万亩、推广绿色高产高效示范2000万亩,发展高档优质稻1000万亩,重点打造4个湘米区域公共品牌。

  2、经作产业提质工程。选育高产高油品种,推进油菜规模化生产,油菜面积稳定在2000万亩以上,培育一批食用油加工骨干企业,培育壮大区域性品牌。改良桔园300万亩、茶园100万亩,新扩城镇专业蔬菜基地30万亩,创建300个园艺作物标准园,扶持蔬菜、水果、茶叶加工骨干企业,发展产地加工和商品化处理,配套完善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冷链体系和流通体系。

  3、养殖业转型升级工程。在生猪调出大县改造5000个千头规模猪场,在肉(蛋)鸡养殖重点县改造1000个规模养殖场。建设一批牛羊养殖大县,重点完善品种改良、畜源扩群、饲(草)料支撑等。建成集中连片万亩以上现代草地畜牧业生产示范基地40个,基础母畜扩群示范场(家庭牧场)2000个,扶持建立草产品规模化、商品化、产业化生产基地。改造标准化池塘100万亩,发展稻田综合种养500万亩。支持在畜禽养殖集中区,配套建设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中心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实现养殖废弃物集中收集、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

  4、现代种业工程。加强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利用,建设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繁育中心等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创新基地。巩固超级稻第四期攻关成果,实施超级稻第五期高产攻关,建设隆平高科等国家级杂交稻育种创新基地,支持国家(华智)水稻分子育种平台建设。加快绥宁县等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南繁基地建设。加强常规稻优质品种选育和提纯复壮,建设一批优质常规稻种子生产基地。培育10家年销售额过5亿元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种业企业组建跨国种业集团,推动种业海外拓展。建设5个国家级区域性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50个品种测试鉴定点、100个品种跟踪评价点。建设7个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30个畜禽地方品种资源场、100个省级种公猪站、2个国家级种公牛站(场)、1个省级肉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2个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1个国家级肉羊核心育种场、5个国家级水产育种创新和种业示范基地、1个牧草种子质量检测中心、1个国家级草品种区域试验站、1个牧草种子繁育基地。

  5、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在水果、蔬菜等优势产业县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装备基本普及,全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覆盖率达到80%,果蔬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全省扶持30个农产品加工重点县,每个市州扶持1个农产品加工专业园区,每个优势产业扶持2—3家标杆性龙头企业。

  (三)绿色发展行动。

  1、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完成国家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任务,改良酸性土壤500万亩以上,水稻机械收割稻草还田率达到80%,完成秸秆腐熟还田600万亩以上。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加密普查,建设土壤样品库。开展耕地污染防治综合技术集成与示范150万亩。建立耕地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网,在湘江流域建设3—6个野外观测试验站,建设耕地重金属污染预警信息平台和耕地污染治理质量调查和监测体系。开展耕地清洁灌溉水源湿地保护建设示范。在重金属污染管控区开展休耕试点。

  2、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10个珍稀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推进草地生态保护建设,开展石漠化治理。加强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华容集成长江故道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建设3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创建10个省级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继续实施禁渔制度和水生生物人工增殖放流项目。促进种植业清洁化生产和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加强外来物种管理,灭除100万亩外来有害物种,建立生物天敌繁育基地。大力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覆盖主要农作物面积分别达到3000万亩和2000万亩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药减量助剂应用率达到50%以上。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每个县市区设置农业环境定位监测点,建立动态监测数据库和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1000个农牧结合示范点,加强畜禽粪污和病死畜禽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畜禽养殖密集区养殖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建设节水设施,推广水肥一体化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农业。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生物天然气工程5处、在规模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300处、中小型沼气工程1000处,在适宜地区发展户用沼气;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村200个;扶持秸秆综合利用实体50家,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农业示范场50个。

  3、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立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提高省级检测和风险监控能力,省级监测点覆盖农产品主产乡镇。按照2年创建期要求,每年支持20个县市区创建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2000个农资经营省级示范门店。制修订农业标准和技术规程500项,支持2个市州和20个县市区开展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创建。创建1000个“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扶持100个绿色(有机)食品示范基地、50个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地理标志)。推进县市畜禽定点屠宰场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促进畜禽屠宰标准化生产。

  (四)协调发展行动。

  1、“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依托我省现有104个县级以上城市和1000个左右县以下建制镇的城镇辐射区域,选择10000个左右的村率先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配套改革。加强集镇建设和管理,带动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累计建成2000个美丽乡村,100个乡镇整域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10个县市区开展整域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全省80%的村庄基本达到新农村建设要求。

  2、产业精准扶贫工程。支持贫困户将财政、金融、信贷、保险等优惠政策转化为股权,注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分享生产、加工、营销等环节收益。支持贫困地区利用农业资源培育优势产业,做强优质稻、水果、茶叶、蔬菜、道地药材、地方畜禽、特种水产等特色产业,在贫困县、乡、村建设特色产业园350个、高山蔬菜基地5万亩,发展高档优质稻200万亩、稻田综合种养100万亩,扶持20个休闲农业示范村、20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00个农民合作社、10000户家庭农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0名、青年农场主300名。

  3、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工程。搭建农业“走出去”平台,支持隆平高科等优势企业海外拓展业务,在境外建立8个湖南农业产业园,对外农业投资累计5亿美元以上。构建农业“引进来”机制,农业实际利用外资100亿元以上。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扶持创新100个规模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区)、50个农产品出口企业、20个农产品知名品牌、3个出口农产品贸易平台,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达到20亿美元以上。加强省际间农业合作。

  (五)科技与物质装备支撑行动。

  1、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团队达到10个以上;建设、完善省级科研院(校)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市州农业科研院所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扶持涉农企业研发组织,培育学科带头人和骨干科技人才。围绕优势产业,加强农业装备、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技术研究,重点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研究与开发,加强避灾、减灾技术与模式研究、畜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生产配套技术研究、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技术创新。配套完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益性服务体系,完善500个五星服务示范乡镇农技推广机构、300个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省级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打造现代农业技术网上推广平台,开展生态循环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加大农作物轻简栽培、再生稻、稻田种养结合、果茶园禽养等新技术推广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推进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健全职业农民认定制度,实施青年农场主培训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万人、青年农场主1万名和一大批农村实用人才。鼓励大型企业与各类学校合作,面向农村开展“订单式”培训。鼓励各类高校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与特色产业县合作建设特色学科,与企业合作培养委培生,面向农村兴办各类技能型培训班。支持涉农高校加强农业专业建设,配套完善50所农广校省级示范学校和500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

  3、农业信息化与市场化工程。建立农业综合信息平台和农业大数据管理中心,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和门户网站建设。发展智慧农业,建立集生产管理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分析预测服务于一体的应用平台。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发展智能化、精准化生产。建设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互动信息服务体系,推进乡镇农技服务信息化,建立村级服务站。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开发农产品网上营销促销服务、农村农资电子商务服务、绿色食品电商销售、特色农产品网上展销等电子商务应用系统,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大户等开设网上直销店。支持优势农产品产区建设产地批发市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综合批发市场,继续打造好中部农博会会展品牌。

  4、农业机械化工程。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和机耕道、机库棚、维修网点等农机应用设施建设,加大新机具、新装备、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在70个水稻生产大县推广全程机械化作业,支持适应南方双季稻区作业的农业新机具研制,开发适应山丘区的农业机械、农业装备及配套技术。在30个油菜生产大县发展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推进养殖业、林果业机械化,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加快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规范作业和控飞管理系统建设,加强湖南农机产业园和长沙、衡阳、益阳、双峰、汨罗等地“一园五区”建设,建设集农机展示交易、物流、科技孵化、技术交流及培训、新机具新技术研发、农业机械制造于一体的综合产业园区。

  5、动植物疫病防控工程。加强植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重点建设12个省际边境植物检疫检查站和122个县市区、6个农场管理区植物疫情监测点。加强省市县植物疫情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加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动物防疫站和国家质检系统猪病检测重点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和设施设备建设。建设省级水生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及10个市级、50个县级水生动物检疫实验室。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和诊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动物标识和动物产品追溯系统。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

  6、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改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装备手段,加强乡镇农业执法协管体系、地方农业法规体系建设,加大“法治农村”普法宣传,增强依法治农、强农、护农意识。建设“平安农业”,每年在20个县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建立农资营销网络和放心农资配送网络、农资生产企业诚信制度、优质农资配套服务体系;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手段和能力、渔政执法及渔政装备建设;完善基层农机监管体系,落实村级农机安全员制度,加强农机安全检测、事故救援、驾驶考试、移动执法等环节装备建设,每年分别建设5个平安农机县(级)、50个平安农机乡(级)、500个平安农机村(级)。

  7、农业社会化服务工程。配套完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公益性服务体系,探索在技术服务、农产品价格信息、市场营销、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疫情监测防控等领域建立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指导目录,支持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具备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创新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和使用方式。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继续在宁乡县、攸县、湘潭县、桃源县、祁阳县及赫山区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扶持1000家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资供应、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订单式”、“套餐式”等社会化服务模式。

  8、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工程。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加强农业气象遥感技术应用,在春耕春播、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和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等关键节点,及时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提供“直通式”服务。推广应用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合理开发利用农业气候资源,降低农业灾害风险,为调整农业结构提供技术支撑。建设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县和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改革。

  1、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农村集体产权保护,激活农村各类要素潜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关系清晰、利益分配共享、要素配置优化、治理结构完善的有效实现形式。

  2、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城乡统一户口登记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3、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协同的原则,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制度,形成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二)政策支持。

  1、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农业现代化建设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省、市、县各级财政支出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总量持续增加,比重稳步提升。创新涉农资金管理机制,推动涉农资金安排与农业发展规划有效对接,以规划为引导,统筹涉农资金,归并交叉重叠项目。搭建农业招商引资平台,探索财政涉农资金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的有效模式。推广财政补助农业企业资金农民持股。

  2、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建立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推动各类新增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保护项目倾斜。继续实施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补合一”改革,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增强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所需机具补贴范围和补贴力度,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争取中央扩大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范围。探索建立绿色生态农业补贴体系,逐步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补贴、耕地质量提升奖补、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施用商品有机肥补贴、秸秆资源化利用收储补贴等政策。

  3、创新金融、保险支持政策。探索财政资金撬动金融支农有效方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保险难问题。强化金融支持,加强完善专注农业、覆盖全省、对接全国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市州建立相应的担保机构。支持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开展营销贷款试点,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固定资产中长期优惠贷款,财政予以贴息,扩大“财银保”实施范围。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取消产粮大县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的县级配套。进一步开展生猪、家禽、草食动物等主要畜禽品种保险和名特优水产生产保险,探索互助式农业保险。鼓励开发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多层次高保障保险产品。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真正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农业现代化建设重大事项,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落实。农委系统具体负责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统筹推进规划实施。

  2、加强衔接落实。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将规划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出台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制定重大行动计划、重大工程、重大事项实施方案,将规划目标分解到各年度、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单位,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要注重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引导项目资金向优势区域倾斜,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

  3、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农业现代化监测评价体系,定期发布各地农业现代化进程。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提高农业现代化建设在市县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建立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督查机制和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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