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秋启用新版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发布时间:2017-07-14 编辑:莹莹

  北京市教委7月13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2016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初一)将使用新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学生评价结果必须在校内公示7天。中招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升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下面,yjbys小编为您带来相关内容,欢迎浏览!

  按照新规,今后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与现行评价指标不同的是,新指标增加了很多具体内容,例如在思想道德方面,要记录学生参观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走进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抗战纪念馆等情况,还要记录学生参加“三爱、三节”(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等主题教育活动及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主题、次数、时长和表现情况等。在艺术素养方面,要记录学生学习掌握至少一项艺术技能、特别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技能的表现情况。在社会实践方面,要记录学生参与市、区社会大课堂基地实践体验的次数、时间、成果及心得体会等情况。此外,还要记录学生参加学校、家庭和社区劳动实践的次数、时间、技能表现、成果及心得体会等情况。

  据悉,每名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必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结果将重新进行核实确认。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学生、班主任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记入学生档案。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管理、记录和评价,以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代表性、关键性事实为主要方式。鼓励学生本人、同学、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资源单位等多主体参与评价,评价结果最终由学校确认。评价结果可为学校、教师、家长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和学生自我反思改进提供依据,为学生进行初步生涯规划、确立长远发展目标提供参考。评价结果还会纳入中考评价,作为初中升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2016年9月起,新评价方式在七年级全体学生中适用,并逐步向上滚动至全体初中学生。2016年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仍适用2012年印发的《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

  为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市教委要求各区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和公示制度,学生、教师、学校要对评价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区教委将按照每年不低于35%的比例对学校进行抽查,如果出现违规、违背诚信等情况,有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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