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选聘627名大学生“村官”

发布时间:2017-06-04 编辑:莹莹

  日前,省委组织部决定,2016年将选聘627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6月1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省政府门户网、陕西人事考试网等进行网络报名。

  据了解,此次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常住户口在陕西省(公告之前已正式落户),或陕西生源,或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报名。

  据悉,此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期3年。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据了解,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和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3.3万元、一次性安置费为2000元,其中到艰苦边远县(区)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

  本次选聘工作6月13日至6月17日为网络报名时间。笔试设综合能力测试一个科目,考试内容为中央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村工作常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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