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4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案

发布时间:2017-12-15 编辑:家韬

  西城区纪委14日通报了查处的4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典型案件。其中,天桥街道社保所所长利用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被严重警告。

  据悉,今年以来,西城区纪委在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方面,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方式累计收集问题2487个,归纳整理问题178个,并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西城区纪委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共查处相关案件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

  ■4起案例

  1.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潘玉太利用职务便利,将已收回的就餐卡交与家人使用,违反了区政府就餐卡使用规定和廉洁自律的规定。西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潘玉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郭楠,因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被追究领导责任,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郭楠实施行政问责。

  2.西城区体育局国资科科长在广安体育场维修改造工程中,委托无工程设计资质的公司代为完成工程概算和预算清单的设定工作,被给予党政纪处分(已于2015年10月通报)。西城区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程作为主管领导,未对相关的工程概算和预算数据等进行审核,负有领导责任。西城区纪委给予王程党内警告处分。

  3.天桥街道社保所所长柳玉芬动用财政专户资金“再就业专项经费”购买超市购物卡,后将支票列支日用品,并将发票报销,违反财经纪律。西城区纪委给予柳玉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德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强分管街道养老送餐中心工作,选定不具备送餐资质的单位以及未能发现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西城区纪委给予林强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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