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鼓励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职务

发布时间:2017-11-07 编辑:1025

  梅河口市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职务。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党员群众普遍认可、有志于扎根农村基层的党员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选举。

  乡镇(街道)党委也可通过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组织考察,任命优秀的党员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其中到村任职工作一年以上且户籍不在本村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由本村选举办法确定,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进行选民登记,依法参加村委会选举。

  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任职期间可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并自愿选择享受大学生村官报酬待遇或同级村干部报酬待遇,选择享受同级村干部报酬待遇的,其超出大学生村官报酬部分,经费按村干部报酬来源渠道解决。参加公务员考试时,可自主选择享受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优惠政策或享受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的优惠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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