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城强化村官管理 明确续聘条件

发布时间:2017-10-31 编辑:1025

  近日,河南省方城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的意见》,对岗位职责、日常管理、工作待遇、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续聘解聘进行了明确规定。

  实行月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要求大学生村干部每月如实填写《月考勤表》,进行一次工作小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党(工)委书记依次签署意见,村(社区)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加盖单位公章。每月20-25日,由乡镇(街道)汇总后统一报送县委组织部,全面反馈大学生村干部在岗履职情况,并作为大学生村干部月考勤及工作、生活补贴发放依据。大学生村干部擅自连续离职达到3个工作日或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涉及重大失误、人身安全等事项,乡镇(街道)须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提高经济待遇

  2014年村级组织换届后,经依法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干部,保留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明确续聘条件

  对2008年4月以后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任满1个聘期、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职务的,任满3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的,可以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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