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延庆县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续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21 编辑:1025

  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北京市《关于深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09】23号)文件精神和《北京市2015年大学生村官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我县2015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续聘方案:

  一、续聘原则

  (一)工作需要原则

  续聘要确因乡镇、村级工作实际需要。大学生村官所负责工作他人无法替代或无法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与该“村官”续聘。

  (二)择优续聘原则

  按照北京市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有关精神,续聘工作应本着择优原则,从严控制续聘数量和质量。

  (三)三方同意原则

  根据相关政策,大学生村官续聘要有乡镇、行政村及大学生村官本人三方同意。其中任何一方不同意,都不进行续聘。

  二、续聘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范围

  2015年合同期满的2012届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名额

  计划不超过20人。

  (三)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月度、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得到基层干部群众认可。

  3.本科以上学历(含后续学历)。

  4.参加“延庆县2015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且成绩在55分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乡镇、行政村及本人三方同意。

  三、续聘程序

  本人申请、村社提议、乡镇推荐、综合审定、体检、续签等程序进行。

  (一)本人申请

  大学生村官以书面形式向其所任职的村或合作社递交续聘申请,并填写《延庆县2015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续聘申请推荐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村社提议

  村“两委”会(或合作社理事会)研究讨论是否同意大学生村官续聘申请。如果同意,则将《申请表》呈报乡镇党委。

  (三)乡镇推荐

  乡镇按照“乡镇村官办提议,党委讨论决定”的程序确定本乡镇可续聘人选。具体分为三个环节:

  1.拟定初步名单。由乡镇村官办依据历年考核结果、工作业绩和综合表现,拟定可续聘初步名单。名单成员须符合续聘条件。推荐中,对于任职期间取得突出业绩和为乡镇、村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应优先考虑。

  2.乡镇党委讨论确定。乡镇党委对乡镇村官办拟定初步名单进行讨论,确定最终可续聘人选。人数可以为O。

  3.公示上报结果。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综合审定

  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推荐名单中人员的条件、续聘理由、笔试成绩等因素进行综合审定,确定续聘初步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五)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中途另行择业的,不再递补。

  (六)组织续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正式续聘人员。6月30日前办理续聘手续,续聘期为三年。

  四、相关说明

  (一)关于顺延合同

  1.按照相关政策,属于首个聘期结束,且在我县上一轮村“两委”换届中经选举进“两委”任职的,经乡镇、村级同意后,可按相关政策顺延劳动合同至“两委”任期结束;属第二个聘期结束在村“两委”任职的,不再顺延合同。

  2.女性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顺延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

  3.顺延劳动合同者,不属于续聘范围,不占用续聘名额。

  (二)关于后续学历

  后续学历要求于2015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明,否则取消续聘资格。

  2015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续聘申请推荐表

延庆县2015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续聘申请推荐表
工作单位   服务岗位   届次 2012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民    族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学    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取证时间 年   月   日
担任村官期间获奖情况  
简 述 担 任 村 官 期 间 主 要 业 绩  
申请人亲笔签名: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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