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举措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17-07-02 编辑:1025

  从湖北省人民政府获悉,为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湖北就业创业,6月19日,湖北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出台“六个方面”的十八条措施,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着力将高校“毕业季”打造成为“就业季”、“创业季”。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不仅关系其自身价值实现,关系我省人力资源优势向人才优势的转化,更关系社会创新能力的提高,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湖北省省长王国生指出,必须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列为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领域深化改革的“一号工程”,作为全社会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广开就业渠道,优化体制机制,举全省之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湖北省人社厅厅长翟天山介绍,近年来,湖北省每年有应届高校毕业生40万人左右,2014年达到43万人的历史峰值。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增长,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就业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也日益凸显,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认清形势,湖北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部门及高校打出“组合拳”。通过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等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着力落实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同时,在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努力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针对大学生创业投融资难、平台窄、信息不通畅等问题,翟天山表示,下一步将全面落实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租补贴等政策。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创业沙龙活动,举办“创业湖北”系列大学生创业大赛,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和创造活力,引导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大学生创业发展。

  此外,湖北省教育厅还要求各高校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广泛开展开展创业教育,普遍开设创业必修课程,并将其纳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管理,旨在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同时规定,凡参加创业培训的毕业学年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可享受800至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为了配合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湖北省以“一点登陆,全省互联、实时搜索、全程服务”为目标,加快推进大学生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目前,“湖北公共就业招聘网”、“就业服务电子地图”已上线运行,“15分钟就业服务圈”也在全面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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