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面向在职大学生村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9 编辑:莹莹

  宿豫区面向在职大学生村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宿豫区在职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

  区、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

  二、选聘范围

  在村(社区)工作满1个聘期(含2013年选聘),目前在宿豫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三、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聘期内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7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宿豫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党政办公楼333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填写《宿豫区面向在职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并提供本人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等材料。

  4.笔试时间:2016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区委组织部会同各乡镇(街道),对报名人选采取百分制组织履职评价,《履职评价量化评分表》(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下载)将在宿豫党建网公示3天。

  根据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计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6.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加分之和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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