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今年选聘25名大学生村官

发布时间:2017-05-18 编辑:1025

  2015年我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任职工作已启动。记者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我市选聘总数为114名,其中我区25名,包括择优选聘6名,公开选聘19名(含浙江省选派“两项计划”人员1名)。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有志于服务新渔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参加择优选聘者不限户籍和政治面貌,须为211、985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涉水涉农类、理学工学类专业毕业生,以及入围2015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考试面试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公开选聘者须为舟山生源或舟山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可于即日起至5月25日下午5时,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参加公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每人限报1个岗位,定海区(含金塘管委会)、普陀区(含六横管委会)、新城管委会、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四地生源或户籍的,可互报岗位;生源地、户籍地在岱山、嵊泗的,只能报考所在县的岗位。

  择优选聘不设笔试,以面谈方式进行,公开选聘需进行笔试及面试。择优选聘的面谈时间为6月7日,面谈由市里统一命题,各县(区)、新城管委会、金塘管委会自行组织完成;公开选聘的笔试、面试,分别在6月27日下午和7月18日上午进行。之后再进行体检、考核、岗位选择、公示,最后确定聘用人员,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此外,浙江省选派的“两项计划”人员,经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审核,由各地组织体检、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据了解,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所在乡镇(街道)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3个月。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且担任社区(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者,任职期间可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同时,我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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