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遏制村官职务犯罪

发布时间:2017-04-25 编辑:1025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生问题的重视,很多政策措施向农村倾斜,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其中既有领导能力又能廉洁奉公的村干部起了很大的带头作用。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有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或侵占集体财物,村民反映强烈,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和谐稳定。遏制村干部职务犯罪,需要打防并举,健全并完善相关机制,以防为主,标本兼治。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增强干部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村干部职务犯罪,建立健全农村公示程序上移制度,强化职能监督。一些村干部之所以能够利用职务之便随心所欲敛取集体财产,主要原因就在于村委工作公开不到位,职能监督不到位。

  二是完善村委会议事制度,明确管理权限,促进依法治村。要进一步规范以村委会的名义进行的各款项的收支行为,用款项目的设定、标准和用途等环节,事前均应由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同时,对于收支取得的款项,应划出一定的大小权限,大额开支由村民代表大会议定,一般性开支由村委会或村委会主任决定,杜绝收支款项的随意性。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用制度保证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是提高查处力度,由各乡镇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那些涉及集体资金较多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大事务,比如农村大宗征、占用土地的项目,应定期加强对其财务状况的审计,对征、占地部门也要进行调查了解,一旦发现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四是相关部门应强化协作与联系,公安、检察等部门要建立长效协作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情报互通,严厉打击村官涉嫌职务犯罪。公安、纪委等部门要建立联系制度,定期进行信息研判,做到及时监管,对村干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加大公安部门经侦工作向基层派出所延伸的力度,充分发挥派出所在基层的作用,利用经侦联络员、信息员,设点布面,扩大信息搜集范围,及时获取案件线索,掌握社会动态,形成集查、防、控的综合信息网络,多角度多层面地遏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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