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刘玲荣获2015年度“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发布时间:2017-04-20 编辑:1025

  近日,从市妇联获悉,袁州区新田镇灿塘霞村党支部副书记(大学生村官)刘玲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1988年出生在萍乡的刘玲是南昌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13年,拿到硕士学位的刘玲放弃高薪职业回到宜春袁州区新田镇灿塘霞村,当起了一名村官。她持着“在农村这个舞台上干出一番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样的想法,找准并投资种植水苔项目。看准了就做。刘玲将婆家的聘礼、自己的嫁妆和申请到的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5万元共计30多万元全部投入到了水苔种植当中,租下了200多亩田地,并已全部种植水苔。短短一年时间,刘玲让杂草丛生的荒田长新绿、让看似不起眼的“野草”变成宝。为了解决村里更多闲散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她还将村里的留守老人、妇女等召集到一块干活,为他们提供一个家门口的就业平台,带领村里人一起致富。目前,她种植的水苔每亩利润达四千余元,带动当地二十多位农民创业致富。刘玲还曾于2014年获得农业部授予的“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称号。

  据了解,“巾帼建功标兵”是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适应行业文明建设和妇女发展的需要,指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活动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经济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先进示范性的女性为主的集体、岗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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