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砚山四个到位落实大学生村官待遇

发布时间:2017-10-06 编辑:钰娟

  导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开展以来,砚山县不折不扣落实省州有关规定,坚持“四个到位”使大学生村官在工作、生活补贴等方面的待遇得到全面落实,充分调动了大学生“村官”工作积极性。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云南省砚山四个到位落实大学生村官待遇

  自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开展以来,砚山县不折不扣落实省州有关规定,坚持“四个到位”使大学生村官在工作、生活补贴等方面的待遇得到全面落实,充分调动了大学生“村官”工作积极性。

  一是工作生活补贴发放到位。

  县委将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账,实行专人管理,为每个大学生“村官”建立了工作、生活补贴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做到基本情况相一致,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截止目前,我县共支付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安置费、养老保险金等各项待遇共88.468万元。

  二是各项保险办理到位。

  2008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由省选聘办统一办理并交中国人寿保险云南分公司承保的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卡已全部发放到大学生“村官”手中;由县选聘办代理,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241元/人/月的标准缴纳了2009年度养老保险金。所有大学生“村官”2010年度的养老保险,根据省州有关要求,正在落实办理之中。

  三是资金统筹到位。

  资金管理采取县、乡统筹的方式,省、州拨款连同县财政应承担的部分,由县财政统一管理,专款支付使用。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由县财政划拨到县选聘办,再由县选聘办直接发放到大学生“村官”个人;工作、生活补贴由县财政于每月下旬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分别拨付到乡(镇)财政,再由乡(镇)财政通过农业银行工资系统拨付到大学生“村官”个人工资银行卡;养老保险金由县人事局造册登记,完善相关手续后报县财政,再由县财政将保险金额划拨到县劳保局。

  四是督促检查到位。

  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通过电话了解、深入乡镇了解、到村直接与大学生“村官”进行调查了解、查看补贴发放资料等形式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各项保险办理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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