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刘嘉坤:关于农村退休村官待遇等问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4-25 编辑:汉杰

  3月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村党委书记、九间棚集团公司董事长刘嘉坤在职工之家驻地接受了有关记者的独家专访,下面yjbys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刘嘉坤在采访中表示:“今年两会他一共有两个建议,一个是关于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促进精准扶贫的建议,另一个是关于农村老村官待遇问题的建议”。

  第一,关于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促进精准扶贫的建议。

  刘嘉坤介绍,目前,我国“三农”问题出现的新动向,制约着农业可持续发展。其一,农村两级分化严重。我国还有7017万现行标准线以下的贫困人口,大部分在农村。按照中央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仅剩六年时间要实现全部脱贫,每年要减贫1170万人,仅靠中央财政资金这个压力是很大的。其二,农民增产不增收问题突出。山东、河南、东北三省粮食连年丰收,但价格低迷,玉米只有0.85元/斤。即使如此,也有价无市,多地爆发出农产品滞销问题,涉及主粮、蔬菜、瓜果、牛羊肉、奶类多种农产品。中国农民不仅与国内资本竞争,还要与国际资本竞争,甚至与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的农民拼价格,这对人多地少的中国农民来讲是非常不公平的。其三,由于农村优质劳动力严重不足,多为妇女和老人种地,农业采取非常粗放的办法经营。大量化肥、农药、除草剂、地膜使用,造成严重的乡村环境污染,也污染了食物链,城乡居民健康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国家付出了高昂的治理成本。

  据了解,为国家贡献了70%以上粮食的800个种粮大县中有110多个是贫困县。如何让种地的农民其劳动有合理的回报?如何将扶贫与产业结合起来?这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关键问题。以后还要面临农民工可能大量返乡等现实问题,究竟该怎样调整产业结构,出台可行有效的办法成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针对上述出现的客观现实,建议中央政府果断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利用中央涉农补贴、各项扶贫资金和环保资金,用于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释放城市与农村两方面的活力,科学引领资本下乡,促进精准扶贫。具体建议如下:

  1、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解决农民就业与脱贫

  围绕着种植、养殖、加工与销售等等环节,增加生态就业机会。如果市场前景看好,农二代、大学生二代等优质劳动力会进入生态农业领域,粮食生产潜力会进一步释放。中国涉农与环保方面的资金,即健康保障、社会服务的资金应向广大农村倾斜,吸引年轻人回乡创业,盘活农村市场。

  2、将人类吃的粮食与动物饲料粮分开,分类生产口粮与饲料粮

  对于口粮和主要经济作物,在水热资源较好的传统农业地区,采取精耕细作的办法,即生态农业的办法生产,达到国家要求的有机标准或至少绿色标准。提高优质健康无农残粮食与食品附加值,释放城市人群的购买力,全民动员解决“吃得饱、吃得好”问题。

  3、保护城市消费人群的知情权,将有机和绿色认证收机构收回国有

  优质高端农产品在大中小城市都有很大的市场,且健康产业是唯一可替代房地产的实体经济产业。而要发展该产业,除了在生产源头科学技术突破外,还必须在消费末端为城市人群把关。当前有机认证和绿色认证为公司行为,其权威性大大折扣,城市人群不相信,购买潜力被压制,优质农产品的销路亟待从认证瓶颈上打开。建议将全国不足万人的全部优质农产品认证机构收回国有,严格对健康和生态环境把关,其工作人员可享受公务员待遇。

  4、经费使用要与精准扶贫和高效生态农业结合,发挥国家指挥棒导向作用

  每年国家用于农业补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治理、扶贫的各项资金达几万亿,这些资金的使用不能按部门层层下达,必须按照扶贫目标或粮食安全目标做好顶层设计。国家是资本的主人,必须达到国家要求的农业产量、治理、环境保护、扶贫、健康等具体的指标后经费才能下达。可设计专门的资金托管部门,充分吸收产学研政农多方面的力量,用好国家资金,变输血功能为造血功能。

  5、建立大型高效生态农业试验示范区

  按照先试先行的原则,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议以县为单位,建立大型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以严谨的科学数据和事实来说话,以计划+市场行为带动粮食安全问题解决,避免政策上“一刀切”现象。国家购买农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服务,发挥国家涉农、涉环保、涉健康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前提条件是,国家资金向环境友好型、粮食保障性、就业扶贫型的高效生态农业倾斜,鼓励固氮、固碳、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型农业。

  第二, 关于农村退休村官待遇问题的建议

  针对农村老村官待遇问题的建议,刘嘉坤介绍说:“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村支部书记,他深深感受到村书记工作和生活的不易,他还坦诚地表示,不是每一个村支部书记都像他一样有今天的成绩。近年来,关于农村老村官待遇问题引起社会关注。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农村村支部书记退休待遇制度。各省有规定也不一样,我们山东省的规定是在职村支书、主任的年工资总额不低于当地最低人均收入的2倍,按此规定每人可拿到2万多元的工资,但实际在政策执行问题上根本不到位。

  目前多地的农村基层支部书记工资是根据村人口多少定的,比如有的地方规定500人以下的村支部书记月工资是300元/月,500-1000人的村是350/月,1000人以上的村是400/月,2000人以上的村是450/月,妇联主任、会计、委员、村委主任分别拿支部书记的60-90%,这是县财政有保证的,另外年终有绩效考评部分,但往往因乡镇财政紧张无法兑现。对于村内退休人员,退休养老金数额一般是在职村官的60-80%,200元/月左右,但这部分钱既不是县财政负担,也不是乡镇负担,而是由村里自己想办法解决,经济条件好的村肯定没问题,经济条件不好的这点钱也根本发不起。村支部书记到了晚年退休后,由于身体等原因不能干活了,养老金又很少,生活就更没有着落了,有的甚至连维持正常生活都不能保证”。

  针对此现状,特提出如下建议:

  适当提高农村基层村官的工资尤其是退休养老待遇,特别是对农村工龄超过20年,工作成绩突出,村子发展变化较大,群众满意度高的老支部书记、老村委主任,建立起县级财政统管,标准统一,让老干部能安心退休,安度晚年的工资养老制度,让退休的老村官安度晚年,让在职的村官们有积极性,无养老等后顾之忧,真正体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心重视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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