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待遇及政策

发布时间:2017-05-19 编辑:1025

  根据《2015年内蒙古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得知,2015年内蒙古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待遇及政策如下:

  (一)全区公务员考录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录总数15%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二)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旗县及旗县以下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40%、盟市及盟市以上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20%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加分政策,学历和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

  (四)未落实工作单位且需要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人事代理服务。

  (五)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贷款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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