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即将提高在、退村干部待遇

发布时间:2017-05-12 编辑:1025

  目前,由汉寿县委组织部起草的《汉寿县规范落实村干部待遇实施办法》文件,已通过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即将实行。

  亮点一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上一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7倍确定。核定职数范围内的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按照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的0.7倍确定。

  亮点二村支部书记基本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每月700元。

  亮点三退职村干部补贴标准由任村党支部书记、正村级村干部、其他村干部分别补贴4元、3元、2元,提高到分别补贴6元、5元、4元。

  亮点四符合累计任村党支部书记满25年的离任村党支部书记,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

  亮点五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可部分用于在职村干部绩效奖励和退职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

  亮点六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基本补贴、任职补贴、绩效奖励和其他奖励等组成,由乡镇(区)财政所(分局)统一管理,实行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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