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拨专款61.8万元 支持高校毕业生当村官

发布时间:2017-12-11 编辑:1025

  为保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持续开展,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区财政积极采取措施,调整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政策,在综合考虑区级财力、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减轻处镇财政负担。

  泰山区近期将下拨专项经费61.8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当村官,对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按年人均1.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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