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财政局多举措保障“三支一扶”大学生待遇

发布时间:2017-10-30 编辑:1025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大学生在两年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及服务期满后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是财政保障“三支一扶工作重心。为此,新建财政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待遇总观。

  一、按月及时发放工作和生活补贴。按省定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工作补贴(含交通补贴),每月随同工资发放。对从事公岗性岗位的,予以岗位补贴(每人每月200元)。

  二、为服务期间大学生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服务期间大学生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和工伤保险,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三、免费提供档案保管和培训。

  四、代还助学贷款。县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

  五、服务期间满后享受多种优惠政策。在公务员报考、研究生报考、自主创业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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