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提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待遇

发布时间:2017-10-27 编辑:1025

  10月1日起,我省提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待遇,以进一步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具体调整为,省财政对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由目前的年人均10000元(生活补助9600元、交通补助400元)补助标准提高到14000元(生活补助13600元、交通补助400元),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体检、住院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补助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已实施4年,每年均有几百名大学生服务乡镇基层,招募对象主要为本省范围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此外,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办理社会保险,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三支一扶,由县级财政承担。各地还要按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标准,贯彻落实服务期内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助等各项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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